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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财物不属于彩礼?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金年会·诚信至上金字招牌  更新时间:2024-08-25 07: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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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爱期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间般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区别为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财物平衡双方▆利益,不属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审理涉彩礼案件司法解释,于彩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礼彩礼恋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爱期诉讼主体资格等重ㄨ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间般司法※解释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区别

                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财物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应当坚№决予以打击。《规定》明确,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明确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

                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相比,虽然当事→人的目的和动机相似,但是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缔结婚姻关系,有其相对特定的外延范围。为此,《规定》明确,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比如,可以考察给付的时间是否是在双方谈婚论嫁阶段、是否有双方父母或介绍人商谈,财物价值大小々等事实。

                明确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

                《规定》同时以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包括: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此类⊙财物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是为了增进感情的」需要,在婚约解除或离婚时,可以◤不予返还。

                婚约双方父母可作为婚约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

                明确涉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彩礼←返还纠纷中,程序上存在的主要争议问题█是婚约双方的父母能否作为诉讼当事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一般由父】母操办,接、送彩礼也大都有双方父母参与。《规定》充分考虑上述习俗,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婚约财产纠纷。此类案件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考虑到↓实践中,彩礼的给付方和←接收方并非限于婚约当事人,双方父母也可能参与其中,为尊重习俗,同时也有利〗于查明彩礼数额、彩礼实际使用情况等案件事实,确定责任承担主体,《规定》明确,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版/手机APP官网下载父母⌒ 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二是离婚纠纷。考虑到离婚纠纷的诉讼标的主要是解除婚姻关系,不宜将婚姻之外的其他人作为当事人,故《规定》明确,在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新增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规则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虽规定了彩礼返还问题,但在法律逻辑上,尚有两种情况未◥予规定,需要完善相关规则:一是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二是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在第一♂种情况下,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予以支持。但是,也要看到,给付彩礼的目的除了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外,更重要的是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因此,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在“闪离”的情况下,如果对相关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完全不予支持,尤其是举全家之力给付的高额彩@礼,会使双方利益明显失衡,司法应当予以适当调整,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亦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该共同生活的事实〗一方面承载着给付彩礼一方的重要目的,另一方面会对女性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曾经有过妊娠经历或生育子女等情况。如果仅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要求接受彩礼@ 一方全部返还,有违公平原则,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ζ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々定。

                第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第四条 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ξ 、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文章关键词:彩礼,规定,双方,返还,情况 责编:杨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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