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打印 据“海关发布”公众号消息,国首个口共卫国标2024年1月1日,生核设强实施我国首个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技术规范》(GB 42301—2022)正式实施,力建该标※准的制性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拥有了国家层面的执行∏标准。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是国首个口共卫国标世界卫生组织对缔约国口岸公共卫生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明确,生核设强实施缔约国应在指定的力建机场、港口和陆地口岸,制性正式具备监测发现、国首个口共卫国标科学预警、生核设强实施有○效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力建能力。”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一级调研员杨光介绍。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内容包括口岸卫生检疫监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多方面内容,对于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打造卫生安全的口岸环境的同时,有效提升进出口贸易的ㄨ便利化水平。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口岸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内容。据了解,自2009年我国正式启♂动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以来,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对接《国际卫生条例(2005)》相关内容,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要求,构建了“政府主导、企业主责、海关主管、多方联动”的建设模々式。2016年10月,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工作正式写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成为国家层面的◥健康战略内容。目前,我国已有273个国家开放口岸达到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要求,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中国此项工作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认可,彰显ㄨ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该标∮准的正式实施,统一建设规范,有利于密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战略。杨光说:“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尽快配套发布强制性标准的释义和量化考核指标,推进该标准在全国所有开放口岸落地实施。同时积极向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中国标准、推⌒ 广中国经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公共卫生治理方面的软实』力及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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