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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例涉农药召回民事公益诉讼,百草枯成“被告”!

                来源:金年会·诚信至上金字招牌  更新时间:2024-06-08 20:30:04


                某生化公司生产的被告农药百草枯在国家禁止后仍在市面有售,被判实施召回并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6.6万元;非法排放废酸液污染运河,全国被判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035万余元;多人非法采伐、首例涉ζ 农事公讼百销售大兴安岭的药召益诉杜鹃获刑,法院判决赔偿费用全部用于受损地区……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回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草枯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被告其中包括了全国首例涉农药召回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破解环境资源审判鉴定评估难题等案件。首例涉农事公讼百

                百草枯禁而不绝,药召益诉生厂商被判召回并赔偿26.6万元

                百草枯是回民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触杀作用和一定内吸作用,草枯成能迅速被植物绿色组织吸收,被告」使其枯死,全国对家禽、首例涉农事公讼百鱼、蜜蜂低毒,但对人毒性极高,且无特效解毒药,皮肤长期暴露于百草枯溶液中也可致死,是人类急性中毒死亡率最高的除草剂。2016年7月1日起,国家禁止百草枯水剂在境内销售、使用;2020年9月26日起,国家禁止百草枯可溶胶剂在境内销售、使用。

                某生化公司经营范围含农药生产,在百草枯被禁止在境内销售、使用后,该公司未对生产的百草枯农药实施召回,其生产的百草枯可溶胶剂仍在市面上有售。另该公司在生产活动中还存在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侵权行为。北京某环保中心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生化公司回收其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百草枯,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向公众赔礼道歉等。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因百草枯毒性极高,对生态环境、生命安全构成重大风险,我国已禁止百草枯在境内销售、使用。依据《民法典》第1167条、《农药管理条例》第42条第一款规定,在国家禁售百草枯后,生化公司作为百①草枯的生产企业,有义务对其此前生产销售的、目前尚未使用的百草枯予以召回。同时,生化公司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环境侵权责任。

                南京中院♂一审判决某生化公司对其此前生产并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百草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实施召回,支付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26.6万元并在江苏省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等。一审判决后,生化公司提起上诉,后因未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按其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据介绍,本案系全国首例涉农药召回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国家允许销售后又禁售的百草枯属于涉案企业应予主动召回的范围;同时明确实施召回不能仅限于停止销售、通知经销商不再销售等,而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履行召回义务,有效预防农药对公众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大风险。本案对于办理类似农药召回案件具有示范意义。

                偷排废酸液污染运河,判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2035万余元

                2013年7月至12月间,某生化公司将生产产生的2810.7吨废酸液交给某化工公司非法处置。化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许某以补贴销售的方式,将部分废酸液再次交由不具有处置资□质的案外人陆某、王某某等人处置。陆某、王某某等人将其中2320吨废酸液通过船舶运输,在航行途中沿河排放,严重污染新通扬①运河。

                2014年10月,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版/手机APP官网下载某市环保局及某区检察院委托某环科院对陆某等人非法排污行为造成的□ 环境污染损害进行鉴定评估。环科院出具的评估报告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以废酸液产生地和排放地没有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除苏州外省内其他地区的处置标准未作详细规定◣为由,适用苏州市分类分档收费标准确定涉案废酸液的单位治理成本为5834.8元/吨,并计算出环境污染损害费用为6091.5312万元。某市检察院依据上述评估结果对生化公司、化工公司等3公司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上述公司共同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6091.5312万元及鉴定评估费用、检测费用等。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生化公司、某化工公司『存在非法处置废酸液污染环境的行为,评估报告除检测费用未提供证据佐证外,认定事实清楚,评估程序合法。法院一审判决生化公司、化工公司等3公司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6091.5312万元、评估费30万元。生化公司等▓2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当时虚拟治理成本法的适用规则,在确定单位治理成本时,有收费标准的▼,优先适用收费标准法,使用时需要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进行判断。本案中,某环科院在评估报告中依据苏州市分类分档收费标准计算的单位治理成本明显高于市场一般处置价格,且处置工艺与国〗家标准不同,采用上述标准确定单位治理成本不具有合㊣理性,评估报告亦存在计算错误,故该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认定本案环境污染损害的依据。在某生化公司已停产多年,涉案废酸液无◥法再获取,危险废物产生地和排放地均有危险废物的处置收费标准,但不具有实际处置企业的情况下,根据虚拟治理成本法适用规则,通过合理性判断,优先参ぷ照既具有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又具有涉案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无锡↑市的收费标准,即以1500元/吨(可上浮30%,下浮不限)作为确定单位治理成本的基础。同时结合涉案废酸液浓度高、杂质含量较多且排污公司具有主观过错等因素,酌定参照无锡市标准的上限1950元/吨作为涉案废酸液的单位治理∩成本。该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生化公司、化工公司等3公司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035.8万元。

                据介绍,本案是人民法院破解环境资◤源审判鉴定评估难题,强化运河水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二审法院未盲目采信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而是结合专业知识及常理常识对评估报告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对明显不具有合理性且存在错误的评估报告◣不予采信。本案准确认定污染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既惩治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非法采伐销售大兴安岭杜鹃7人获刑,赔偿用于︻受损地区

                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间,刘某松为谋取非法利益,雇用他人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山间非法采伐野生兴安杜鹃枝条,并以每把(40-50枝)6.5-7.8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以供观赏,被告人赵某滢帮助其打包通过快递发货。被告人李某楠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从刘某松处频繁购进兴安杜鹃枝条,采取√接单后由刘某松代为向买家发货等交易模式,以每把7-9元不等的价格对外转售赚取差价。其他4名被告人作为花卉市场从业者,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从李某楠处购进●兴安杜鹃枝条,再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外零售。各被告人均明知兴安杜鹃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经鉴定,涉案植物为杜鹃花科杜鹃花属兴安杜鹃,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经评估,涉案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损失合计25.07万元,专家评估ξ费0.6万元。此外,参与危害涉案兴安杜鹃的杨某等6人主动赔偿了生态环境损害费用9万元,被决定不起诉处理。案发后,各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退赃退赔全部费用。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兴安岭地区处于高寒地带,兴安杜鹃生长缓慢,非法采集兴安杜鹃会影响其自然繁衍生存,危害生物多样性和种质资源丰度。被告人刘某松等7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或收购、出售、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均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适用缓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1000元不等;同时,判令各被告在参与范围内共同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6.07万元、专家评估费0.6万元,并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6.07万元用于受损地区的生态环境修复和固碳增汇工作。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

                拒介绍,本案是人民法院能动履职,积极开展跨省域司法协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典型案例。法院在全链条打击、全面追究责任人刑事←和民事责任的同时,认真做好受损珍稀植物修复治理后半篇文章。裁判后,法院主动向案发地政府全额移交生态修复资金,推动形成“多方联动、跨省协同、源头治理”的兴安杜鹃保护机制。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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